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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質服務 |
電力承裝、承修、承試資質
——電力承裝,承修,承試資質—— 承裝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 四級承裝類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的,可以從事35千伏以下電壓等級電力設施的安裝活動。申請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: (一)法人資格和完善的組織機構; (二)注冊資本、凈資產300萬元以上; (三)技術負責人、安全負責人具有4年以上從事電力設施安裝管理工作的經歷,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; (四)專業技術及經濟管理人員10人以上,其中具有電力相關專業初級以上技術任職資格的人員3人以上; (五)持進網作業許可證電工25人以上,其中高壓電工13人以上,特種電工5人以上且各專業人數不少于1人; (六)質檢人員1人; (七)健全有效的安全生產組織和制度,依法開展安全培訓工作,專職安全監督人員1人以上; (八)與可承擔工程范圍相適應的施工機具設備; (九)健全的技術檔案管理制度。 |